执行法官如何将“强制清房”变“主动腾房”

时间:2020-10-14 09:43:33 稿源: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法院

  “我愿意配合你们执行,保证四小时内将超市库存物品清理并搬走,然后把钥匙交给你们……。”10月12日下午,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超市房屋进行强制腾空,成功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对法院快速、高效的工作表示感谢。

  2018年1月,定远县某公司与许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将位于该县张桥镇街区600余平米房屋租赁给许某经营超市,许某每年向该公司支付14万元房租,期限为二年。租赁合同到期后,该公司要求许某搬离房屋,许某却以货物太多未清理结束为由占着房子不肯搬离。该公司遂将许某诉至法院。案件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许某于十日内将所租赁的房屋腾空交还给某公司,判决生效后,许某未履行,该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鉴于许某故意以种种理由拒绝自动履行义务,法院决定实施强制执行。本案腾退房屋面积约600平米,屋内物品繁杂,承办人先后多次到涉案房屋进行实地记录和调查,并依法张贴公告。2020年10月12日下午,该院严格按照执行方案,组织执行力量开始依法强制执行。在执行干警到达执行现场后,许某看见法院动了真格,便迅速将超市物品搬走,并将房屋钥匙交给执行干警。

  随即,执行干警将腾空的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法官使生效判决得以执行、司法权威得以彰显,非常感谢法院。”申请执行人对法院高效的执行工作称赞到。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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