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节前突袭”利剑执行 涉民生行动首战告捷

时间:2021-02-03 14:59:07 稿源:明光市人民法院

  为切实保障民生,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2月2日,明光法院集结战力在春节临近之际组织开展以涉民生案件为重点的“节前突袭”行动。行动首日,在干警不惧寒风、马不停蹄的执行攻势下,共拘传8名被执行人,司法拘留2人,执行到位金额18.3万元,5件涉民生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化解燃眉之急,同时也擂响了催人奋进的执行攻坚战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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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株待兔擒老赖,达成和解促执行

  陈某、孙某等四人在2013年2015年间跟随傅某某在明光市泊岗乡等多地从事瓦工工作,后经结算,傅某某共欠陈某、孙某等四人15万元工资尚未支付并向四人出具了欠条。后陈某等四人多次催要,傅某某均以各种借口推脱,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多次索要工资未果,四人于2020年先后将傅某某诉至明光市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傅某某愿意支付陈某等人拖欠的工资款。但调解书生效后,傅某某却出尔反尔耍起了无赖,仍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万般无奈下陈某等四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对傅某某名下财产展开了全面调查,但被执行人可能早已作出应对,没有在自己名下留下有价值的财产线索,登门查找未发现其下落,多次电话联系也只换来“等几天、很快给”的敷衍和搪塞。面对人难找、财产难寻的两难境地,执行干警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选择了迎难而上,经过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傅某某经常去泗洪县某鱼塘钓鱼,执行法官当机立断,于2月2日中午即率一行法警前往该鱼塘进行蹲伏。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3个多小时的耐心蹲守,被执行人傅某某果然出现在鱼塘边,执行干警果断出击将其擒获。执行法官对其规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其释明法律义务,同时也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傅某某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与陈某、孙某等四名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了首批执行款4.2万元。

  强制拘传显威慑,异地亲属代履行

  赵某某在戴某某承包的移民小区工地上劳动,经结算赵某某的劳务工资共计32200元,除扣预支的生活开支6500元外,下欠的25700元工资经赵某某多次催要, 戴某某却以无钱为由拖欠拒付, 赵某某无奈向明光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主持调解并作出生效调解书后,戴某某仍拒不履行,赵某某随即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执行申请后,明光法院立即开启快立、快执的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戴某某财产无果后,现场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告知其法律义务并给予了履行期限,但戴某某始终没有支付拖欠的劳务工资且态度蛮横,对法院的执行无动于衷。2月2日晚,在“节前突袭”行动部署安排下,执行干警一行赶往被执行人戴某某家中将其拘传到法院。面对强大的执行声势和冰冷的手铐,戴某某蛮横的态度一去不返,但其始终声称自己经济困难无力履行。在执行法官耐心的劝解下和执行威慑下,面临被司法拘留的巨大压力,戴某某联系自己的亲属连夜从外地赶回代为履行了全部执行款。历经6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该劳务合同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申请人赵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涉民生案件事关人民群众最切身的根本利益,明光法院开展的“节前突袭”行动将一直持续到春节前夕,并且在行动中会始终坚持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的原则,勇于亮利剑、敢啃硬骨头,不畏艰辛、不舍昼夜,用足用好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依法高效执行,确保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刘坤)

编辑:杨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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