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谯城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化解抚养纠纷

时间:2021-02-10 09:08:50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月9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张某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终于见到两周岁的儿子,现场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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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8月,被执行人彭某在张某住院期间将其十个月大的儿子抱走后,一直不让张某到其住处探视。2020年5月,张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判令张某与彭某之子由张某抚养,但判决书生效后,彭某拒不履行义务。

  2021年1月22日,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张某因念子心切,精神状态非常差,需长期服药助眠。为了缓解张某的精神压力,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彭某,彭某情绪激动,拒不将孩子送到执行局。

  2月5日,执行干警到彭某家中,彭某的家人抵触情绪也非常大,拒不配合。为了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执行干警立即转变执行方式。2月7日,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彭某的家中,在其住处张贴预处罚告知书,责令彭某限期履行义务,如逾期将对其处以罚款。

  当天中午,彭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将孩子送到法院执行局,交给张某,该案顺利执结。(曹友喜)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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