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法院:房款推诿不付 法院查封促执结

时间:2021-03-10 08:39:31 稿源:安庆市望江县人民法院

  “去年元月份,因家里急需用钱,卖掉了县城里一套住房。房子已经过户了,但是70多万元的房款没有付清。我经常去催要,但买房的躲着不见,一年多来,我急得天天晚上睡不好,都快抑郁了,我该怎么办?”王女士焦急的到法院求助执行法官。

  2020年元月,王女士因急需用钱,将其位于望江县某小区的一套房屋通过中介出售给丁某,约定价款108万元,先预交定金5万元。在丁某支付首付款31万元后,王女士配合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但在办理按揭过程中,银行审核没有通过,对剩余房款,丁某无力支付并以各种理由推诿。王女士无奈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丁某支付王女士购房款72万元及相应利息。但判决生效后,丁某仍未履行,王女士于2021年元月5日申请强制执行。

  为做好本案的执行工作,案件承办人梁慧淑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先后奔赴不动产登记中心、贷款银行走访调查,查明案件情况后,第一时间查封了涉案房产,并冻结丁某所有银行账户。迫于强大压力,丁某同意承诺分期偿还剩余房款。但王女士坚决不同意分期偿还,要求拍卖涉案房产。为快速执行,解决老百姓的急难愁盼,承办人多次召集双方进行协商,并告知丁某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丁某迫于压力愿意自行处置房产,所得房款缴纳至法院账户。2021年2月26日丁某在处置房产之后,将所欠王女士房款72万元及相应利息全部缴纳至法院账户,案件执行完毕。

  本案从立案执行到全部执行完毕,只用了短短一个多月时间,王女士领到执行款后终于露出了笑容。近年来,望江法院把缩短执行时限,提高执行效果作为主攻方向,坚持用真金白银兑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周洋)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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