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110火速出警 失信人主动履行赔偿款

时间:2021-03-30 08:48:06 稿源: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法院

  3月29日,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法院通过执行110机制与申请执行人韦某进行联动,成功抓获了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被执行人施某。

  2017年11月,家住凤阳县的施某驾驶拖拉机途径定远县池河镇某路段时,将步行的韦某撞伤。后韦某住院进行治疗,花去医疗费共计30000余元。经该县交警部门认定,施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之后,双方因赔偿事宜一直协商未果,2019年,韦某将施某诉至法院。案经法院依法判决,施某赔偿韦某各项费用30000余元。判决生效后,施某未履行,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调解下,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和解协议,但施某在支付20000元赔偿款后却玩起了失踪,该院随即采取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一系列措施。基于被执行人施某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这一情况,该院依法作出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3月29日早晨,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了申请执行人韦某的线索电话,执行干警们立即出动,赶往凤阳县某乡镇施某家中,将长期外出打工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施某拘传至法院。在法院调解室内,执行法官对施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韦某与施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随即,施某当场将拖欠赔偿款转给了韦某。至此,这件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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