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怀远法院开展集中统一执行行动

时间:2021-07-15 08:57:38 稿源: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怀远法院组织开展“五个一批”暨“深攻积案”外围集中统一执行行动。行动历时4天,出动警车6台、执行干警13人,分6个执行组,出发江苏、山东、浙江等几个省十余城市。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3人,执结案件4件,执行到位金额174.3万元,查封房屋2套,为32个案件冻结股权价值3000余万元,冻结工程款86万元。

  “法官请放心,我们一定回老家处理!”

  7月7日中午,执行干警到达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派出所,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成功定位被执行人吕某某、李某某的住所地址。当天下午,执行干警两次前往该处地址,方找寻到两被执行人。经过执行干警一番普法教育,被执行人吕某某、李某某幡然醒悟,表示近期一定回老家处理案件,申请执行人也表示同意。7月12日,吕某某、李某某按约到怀远法院,并履行完毕法定义务13万余元。

  “麻烦法官尽快把我的限高取消吧!”

  7月7日,执行干警到达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某公司及其法人汪某将一批价值9万余元的汾酒折抵货款并交付完毕。原来,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面临倒闭,但仍欠货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不断地向某公司法人汪某阐明利弊,向其释明不积极履行恐对其生产经营和公司信誉造成不可逆的影响,法定代表人也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最终汪某表示愿意用价值9万余元的汾酒冲抵债务,遂发生上述一幕。

  “我们也申请过执行,肯定配合法院工作!”

  7月9日晚,执行干警到达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某大厦,就两间商铺成功找寻到商铺的租客徐某,向其说明此商铺已由安徽某商贸有限公司抵付给怀远县农村商业银行,其房租应当按期交予怀远农商行,希望其配合工作。徐某当即表示同意、支持法院工作,并表示自己也在法院申请过执行,对案件执行十分满意。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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