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法院:执行有温度 和解促履行

时间:2021-11-19 08:42:24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官,谢谢你们,给你们添麻烦了,我今天把案款支付完,麻烦你们帮我解除限制高消费”。11月15日上午,六安市裕安区法院干警将被申请人张某某拘传至法院后,张某某主动偿还27万元,并与申请人余某某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全部执结。

  原告余某某与被告张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裕安区法院判决,张某某应偿还余某某预付款130000元和双倍定金140000元,合计270000元。判决书生效后,张某某一直未主动履行,余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申请人张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文书,但张某某置之不理,拒绝履行。法院采取冻结其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并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张某某,张某某以人在外地、没有钱为由逃避执行,经查询张某某名下无房无车,也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度陷入窘境。

  11月15日,执行法官根据余某某提供的张某某的具体位置,立即赶到现场将其拘传至法院。到法院后,张某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再次对其释法明理并告知若仍执意不改,法院将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最终,通过执行法官不懈努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27万元执行款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李曾 沈凤娇)

编辑:王寅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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