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借款不还当起“老赖” 为守诚信老父卖房替儿还债

时间:2018-01-06 20:02:00 稿源:安庆新闻网

  一些人为了逃避债务,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当起了令人不齿的“老赖”。作为从事执行的法官,对此也是早已经见怪不怪了。然而,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把诚信看得比什么都宝贵,他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生动地诠释着“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9月7日,太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在执行完毕一起老父卖房代儿还债的案件时颇有感触。

  2014年,被执行人程某由于在外拖欠赌债过多,被索债者连人带车一同扣押。为求脱身赎车,程某向朋友檀某借款38万元偿还了赌债。重获自由后,程某不思悔改,不但将剩余钱款挥霍一空,而且继续沉迷赌博,无法自拔。对于所欠檀某的借款,一直无力偿还。檀某只得向太湖县人民法院起诉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受理案件后即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程某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几天过后,程某没来,他的父亲老程却带着执行通知书和一脸沉重来到执行局,对着法官连连叹气,直怪儿子不争气,“真是恨铁不成钢啊。”

  当然,老程到执行局来,不是只为了“吐槽”儿子。他首先诚挚地向檀某道歉,责怪儿子连累了朋友。然后,请求法官和檀某给予他一段时间,由他代替儿子一定将欠檀某的债给还上。具体的方案就是通过变卖家中唯一的一套住房来解决。

  该房屋位于县城某小区,面积不小,环境上佳,应该不乏买主。但是房子系登记在程某及其妻子名下,而程某长期在外躲债,有家不归,其妻子也长期在外务工。老程和老伴带着程某的孩子就住在这套房子里。要卖房,首先要取得程某及其妻的书面授权;其次,老伴对于将作为唯一一套栖身之所的房屋卖掉想不通。这些工作,老程都承诺由他来做好,然后确保尽快卖掉房子把债还上。檀某对此将信将疑,有些犹豫地答应了老程的请求。执行法官为双方制定了卖房还债的执行和解协议。同时,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该房屋予以查封,等老程与买房人成交且把与所欠檀某借款相当的房款交到法院后再解除查封,此举彻底消除了檀某的疑虑,也充分预防了风险。

  签了卖房还债的协议之后,老程回家耐心做通了老伴的思想工作。联系上儿子、媳妇,取得了他们的授权。通过房屋中介机构挂网出售和自己联系买家,终于在数月之后,把房子卖了,而且还卖了个不错的价钱。不光还清了欠檀某和其他人的债务,还用剩余的钱作首付买了套小房子,一家老小不至于流离失所。

  老程还了债,在法院执行局里,等法官将案件处理完结后,不等法官说话,老程就向法官表示,自己算清了一笔账:卖了房子过后,全家虽然从此住得小一点、挤一点,但是还了债,让儿子不再是让人瞧不起的“老赖”,从此诚实守信,堂堂正正做人,一身轻松。法官接起话头,接着帮老程算账: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后,人民法院依法将其从失信黑名单中屏蔽,不再受到人民法院及协执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比如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的失信惩戒,以及不再被采取限制购买不动产、购买非经营必需的车辆、乘坐动车及飞机、宾馆住宿等消费以及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报考公务员、参军入伍、纳入信用记录等等执行措施,履行本应承担的法律义务,绝对是值得的。

  最后,法官还提醒老程,就这套房子的处理,如果最终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进行评估、拍卖最终成交的话,扣除评估费和拍卖佣金等不菲的费用,再加上公众目前对司法拍卖了解不多,参与者较少且普遍采取压价、等待流拍后降价再买的做法,程某的这套房屋司法拍卖所得价款起码要比自行出卖的价格低上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太不划算了。老程听了,一拍大腿,爽朗一笑:“我早就晓得,我替儿子卖掉房子还债,不用法院强制执行,肯定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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