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法院执行法官春节前赴敬老院给八旬老人送赡养费

时间:2018-02-26 09:53:02 稿源:广德县人民法院网

  2月11日下午,广德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杨伟一行三人匆匆赶到广德西关街附近的养老院,为住在这里的87岁老人李某及时送去赡养费及相关医疗费7365元。老人由于刚刚出院,意识模糊,执行法官一直不断和老人说明钱款的情况,还嘱托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及老人的子女帮老人办理银行卡,确保这笔钱款能够帮助老人过一个快乐幸福的新年。

  今年87岁高龄的李某育有四子三女,丈夫去世以后,老人由小儿子抚养,除大女儿患精神病无法履行赡养义务外,其余五人均未履行赡养义务。2013年,老人一纸诉状将五子女告上法庭,该案经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五子女每月各支付李某赡养费600元,五人还应承担老人李某发生的医疗费的五分之一。

  2017年10月27日,老人生病住院,花费数千元医疗费,但其中三子女不愿分担支付。 2017年12月26日,李某委托小儿子来广德法院申请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做了大量的工作,该案执行法官杨伟从法理、情理方面进行细致疏导和批评教育,敦促三子女及时履行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三子女终于在2018年2月9日前支付完老人的赡养费及医疗费,共计7365元整。

  年关将至,广德法院高度重视涉民生案件,对八旬老人李某的生活情况极为关注。执行法官离开养老院后,反复拨打电话通知照顾抚养老人的小儿子,要将老人接回家过年,不能不管不顾,确保老人家过一个幸福温暖的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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