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土地案执行完毕 申请人送锦旗表感谢

时间:2018-06-11 10:19:51 稿源: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日,怀远法院执结了一起涉农村承包土地返还案件,申请人刘某向怀远法院赠送了锦旗表示对法院工作的认可。申请人刘某与杨某、唐某等五人之间的的返还承包土地纠纷经怀远县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唐集村村民委员会负责回收刘某的7.66亩承包耕地,唐某等五户应积极配合村委会在2013年午收后将各自代耕刘某的土地退还。唐集村收回7.66亩土地后应及时与刘某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申请补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唐某等五人不服上述仲裁裁决书向怀远发法院起诉并在起诉后6日撤诉,怀远法院准予撤诉且送达了准予撤诉裁定书。不料唐某五人时隔三个月后再次起诉,怀远法院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间为由驳回了唐某五人的起诉。

  后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唐集村村委会委员村主任等人,要求他们履行仲裁裁决书所载明的义务。但他们以村委会没有权力强制农户退还土地为由拒绝,案件执行陷入僵局。因该案涉及农户基本生活保障问题,故怀远法院院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带队到唐集镇协调该案。在多次协调后唐集镇经管站协助将7.66亩承包地登记在刘某名下。后怀远法院分别与杨某等五人进行问话并对唐某采取了拘留。在拘留期间,唐某等五人同意退还刘某土地,至此该案执结。结案后,刘某向怀远法院赠送了锦旗表示了感谢。

  土地是农民的最基本生产资料,往往农村涉土地执行案件都是执行案件中的“硬骨头”,也容易形成信访案件。在该案的执行中,先协调将该7.66亩土地登记在刘某名下,后通过分别谈话和个别拘留的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将土地实际移交给刘某,确保登记记载和土地实际占有情况一致。该案的顺利执结也化解了该案的信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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