瘫痪在床近五年 法院送来22万元救命款

时间:2019-03-25 15:06:36 稿源:安徽高院微信公众号

  2019年3月21日下午,安徽省太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静将执行及救助款合计22万元现金送往瘫痪在床的马某某家中,马某某激动地说,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让我和我的家庭重新看到了希望。

  2014年4月,马某某受雇于人在宅基地上为他人建造二层楼房粉墙时,摔下来致伤并高位截瘫,花费医疗费78268元。因与雇主和房主协商未果,马某某起诉至法院后,太和法院于2015年4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雇主赔偿225070元,房主赔偿79219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后,下欠余款22万元未执行到位,法院虽然多次对马某某司法救助,但毕竟案件未彻底执结,救助款仅能解决燃眉之急,并没有彻底解决马某某的诉累,对马某某而言仍然是一个负担。申请人家庭困难的特殊情况,引起了各方重视,太和县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主动与法院联动化解矛盾,又与多个乡镇党委政府多次召开碰头会。多个乡镇同意与法院联合对马某某进行救助,最终,各方救助款与两被执行人的执行款合计22万元,送到了瘫痪在家的马某某床头。

  马某某家居农村,属于贫困群众且两个子女尚未成年,在得知其诉求得到社会各界重视时,马某某对现场人员说,党和国家的好政策让我们看到了希望,感谢县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和法院领导的重视,感谢大家对我和整个家庭的付出。

  在3月19日承办法官陈治军与申请人马某某的交谈中,马某某提出,因自己瘫痪在床,需要将现金送至家中,自己再安排近亲属存入银行,执行局局长徐文斌将马某某诉求及时向院长吴静汇报,吴静当即表示,在对困难群体的救助上,尽最大努力得到申请人的理解和支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到让当事人满意为止。次日,吴静带队第二次驱车近50公里将该案的下余执行款和救助款共22万元送至马某某家中,送至床头,送至心头。在县矛盾调解纠纷调解委员会、镇村干部和马某某近亲属的共同见证下,履行了法律手续。

  吴静在与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现场调解人员的交谈中提出,对困难群体救助是最能体现司法温度、为民深度、执行力度的民生工程。司法救助只有与社会救助相结合,长期坚持下去,形成多元救助社会大格局,才能从根本人化解社会矛盾,在长效机制的建设上,法院必须敢于担当,勇于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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