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房产流拍以物抵债破僵局 当事人送锦旗表谢意

时间:2020-04-02 07:55:00 稿源: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3月31日,申请执行人姜某某将一面印有“公平正义为民服务,依靠法律维护权益”的锦旗送到琅琊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感谢执行法官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145万的案件。

  2018年9月3日,姜某某申请执行与张某、冯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琅琊法院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双方于同年12月28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每月给付3万元,到期后若不给付将拍卖抵押房产。

  2020年1月14日,因被执行人未按期给付,申请人姜某某来到法院要求恢复执行拍卖房产。执行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进行协商,最终以当事人议价的方式确定了起拍价,经过两次拍卖无人竞拍,未能成交,被执行人愿意以房产抵债。至此,该案全部履行完毕。

  法官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拍卖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规定,执行财产处置参考价可通过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和专业机构评估形式确定。本案采用当事人议价方式处置拍卖财产,既提高了执行效率,也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杨沫张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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