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法院多元联动成功化解八年的土地纠纷案

时间:2019-03-01 08:30:41 稿源:和县人民法院

  近日,和县法院执行法官多方联动,一起长达八年的、今年年初开始上访的土地纠纷案终于执行和解。申请方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案子的判决终于能够履行了,心里的石头也落了地,这些日子的奔走没有白忙,感谢和县法院法官为我们主持了公道!”

  2019年1月21日晚上,和县法院石杨法庭张庆成法官接到了执行局傅礼龙局长的一通电话,电话中紧急通知马鞍山中院转来了一封执行信访信件,同时传达马鞍山中院要求妥善处理该案。第二天一上班,和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根周立即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树立“稳定就是政绩,稳定就是胜利”的思想,强调该案的线索摸排和责任落实,徐根周院长明确提出,要认真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架起沟通的连心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结束后,张庆成法官立即调取当年该案的卷宗,详细了解案情。事情还得追溯到19年前,潘某友原为小杜自然村村民,在二轮土地承包中,取得11.32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后潘某友外出打工,土地被村民均分,2011年3月潘某友诉至本院。该案经一审、二审判决,判令潘某文等村民分别返还潘某友土地。但因案涉村民较多,村民抵触情绪较大,该案进入到执行程序后,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经了解,潘某文等人认为并不是他们侵占潘某友的土地,而是村委会为解决当年抛荒问题将田亩分给各户耕种,且农业税也一直是各户分担,遂抵触情绪十分强烈。同时因该案涉村民人数较多,大多数村民法律意识淡薄,认为法不责众,一直不配合执行。在摸清来龙去脉后,张庆成法官认为仅通过传统查控或司法拘留等执行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要从其症结下手,于是从年前开始就多次奔赴小杜自然村,对当年涉诉当事人挨家挨户走访,与他们面对面沟通。其中潘某文抵触情绪最为激烈,张庆成法官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其违法后果,该案即将恢复执行,且返还土地并不存在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形,若拒不还田将面临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执罪。

  因部分村民常年在外打工,经电话联系,定于农历正月十五组织双方调解,并邀请镇镇府、村委会参加,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和解协议,潘某友给付潘某文等人农业税补偿款共计20000元,潘某文等人于25日内将土地上所栽树木自行锯除并返还土地,该执行信访案件终得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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