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名申请执行人喜领执行款

时间:2018-07-02 12:28:49 稿源: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租金,真心感谢法院!”6月27日下午,申请人王某领到3万余元案款后,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当天下午,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在会议室举行执行款集中发放仪式,将103.7万元案款发放到王某等43名申请执行人手中。

  2012年起,王某等43户购房户陆续从淮南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购买商铺,并将商铺全权委托给淮南市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经营管理,同时约定管理公司如未成功招商,则按照商铺合同价年回报7%的标准向业主缴纳租金,直至商铺招商成功并签订租赁合同时止。

  因管理公司未能完成招商,也未如约支付租金,被43户业主起诉到谢家集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管理公司同意于2017年12月31日前支付拖欠的租金,开发公司也自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调解书生效后,管理公司和开发公司均未履行义务,43户业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谢家集区法院将该案列为重点涉民生案件,强化措施,综合运用网络查控等手段,分数次冻结、扣划了开发公司银行账户中的100余万元资金,并在第一时间向申请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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