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人钱 “唯一住房”也不能高枕无忧

时间:2018-07-05 09:47:40 稿源: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

  7月4日下午15时,被执行人蒋某、杨某经执行法官传唤来到花山法院,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两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圆满了结。

  2018年2月28日,花山法院立案受理了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杨某、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蒋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对两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发现两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处面积近200平方米的房产。执行法官随即电话联系了两名被执行人,传唤其按期到法院处理案件。蒋某称自己在外地不便回来,杨某到院后称自己已与蒋某离婚,目前独自抚养小孩,生活压力较大,无力偿还债务。执行法官当场告知杨某,其与蒋某名下的房产面积较大,已超出生活必需,如不履行生效法律确定的义务,法院将依法评估、拍卖该处房产。杨某随即表示回去后会联系蒋某,尽快与申请人张某协商处理。经过执行法官多次组织协调,7月4日下午,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蒋某、杨某再次来到法院,并在执行法官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蒋某、杨某当场转账40万元给申请人张某;剩余5万元分期偿还,自2018年7月开始,每月支付5000元。至此,这起案件圆满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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