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天为老人上门送执行款

时间:2018-07-25 08:28:38 稿源:濉溪县人民法院

  家住濉溪县临涣镇海孜村的赵某,因儿子张某未履行法院判决支付赡养费一案,向县人民法院百善人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法庭受理后,向在深圳市做生意的张某邮寄送达了法律文书,因原址查无此人被退。执行人员通过各种方法均联系不到张某,遂限制其高消费并冻结了股票、银行存款。张某到苏州等地做生意买高铁票也受到了限制。情急之下,他主动联系了法庭执行人员,交清了2700元执行款,并承诺每半年向法庭送来其母亲的赡养费。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且有病行动不便,7月24日,执行人员冒高温来到赵某家里,送来了执行款。(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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