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拒交拍卖房屋 法院强制腾空维权

时间:2018-08-08 08:36:32 稿源: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维护房屋拍卖买受人的权益,8月3日,安徽省祁门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祁山镇祁山花苑对被执行人陈某及其妻子的房屋进行强制腾空,依法交付拍卖买受人。

  2011年12月20日,陈某及其妻子以位于祁门县祁山镇祁山花苑某共有房屋提供抵押,向某银行贷款180000元。双方签订了《个人借款/担保合同》,贷款期限12个月,还款方式为按期还息一次还本。合同到期后,陈某及其妻子未能及时归还借款,某银行于是向祁门县法院起诉。法院最终判决陈某偿付某银行180000元及利息44336.98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陈某及其妻子没有自动履行。在法院多次通知后仍不现身解决问题,为避免申请人的利益受损,随即作出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陈某及其妻子所有的位于祁山镇祁山花苑某房屋一套。2018年1月31日,在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中,程某以265272.8元的最高价竞得该房屋。祁门县法院依法发出迁出房屋公告,限陈某及其妻子在法定期限内搬出该房屋。陈某及其妻子一直不出现亦未主动腾空搬离,祁门县法院决定对房屋实行强制执行交付。

  为保障强制执行的顺利进行,该院事先制定了执行预案,专门成立实施组、搬运组、摄影摄像组、警戒组、见证组等,明确分工。在腾空现场,执行干警仔细勘察了王某房间内的物品,依次清点、登记和装箱搬运。

  执行住房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尤其是房屋拍卖后的腾空房屋问题。这次行动的顺利完成既维护了债权人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债务人也起到极大的威慑作用。(娄文琪 程海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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