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院:十次调解换来的“握手言和”

时间:2018-09-05 09:32:35 稿源:定远县人民法院

  9月4日,在定远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和多次奔波下,执行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起5年多的排除妨碍纠纷案件成功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3年1月,焦某其未经某水库管理处准许,私自用挖掘机将紧靠其承包的水坝的属于某水库的鱼池埂挖开约5米宽缺口,使该鱼池与其承包的水坝的水域成为一体。水库管理人员发现后找焦某交涉,焦某承诺等二月后到水坝底水位下去就把鱼池埂恢复原状。每年的三月份是水坝人为控制的枯水期,焦某在枯水期水坝水位降至可以恢复原状时,焦某迟迟没有恢复该鱼池埂原状,双方为此产生纠纷,无奈之下,某水库管理处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焦某停止侵占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焦某未履行,某水库管理处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做焦某的思想工作,一方面,让焦某认识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通过心理疏导,以“拉家常”的方式,推心置腹地与其进行沟通,向其明法析理、分清是非曲直,引导其换位思考。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执行法官还先后10余次通过上门和电话作双方的和解工作,前后多次在法院分别约见当事人进行调解,在执行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因势利导的说服下,焦某深受感动,愿意停止侵占将鱼池埂恢复原状。在做通焦某思想工作之后,9月4日上午,执行法官亲自带领相关人员顶着烈日,冒着酷暑,当事人双方已按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并握手言和、笑颜以对,当地群众也对法院的倾力执行竖起了大拇指。至此,这起长达5年多的矛盾也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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