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枞阳:集中发放执行救助金57000元

时间:2018-12-04 08:39:00 稿源:枞阳县人民法院

  12月3日上午,枞阳县人民法院与人保财险铜陵市分公司举行执行救助保险金集中发放仪式,集中向11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救助金57000余元。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华斌、人保财险铜陵市分公司副总经理汪学峰参加发放仪式并讲话。这是枞阳县法院自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以来首次发放保险救助金。

  据了解,这次执行救助金的发放对象是,在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中,由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履行能力差无可供执行财产等“执行不能”因素生活陷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

  80多岁的胡老是到现场领取执行救助金的申请人之一,他领取了7489.4元。2017年,胡老在村里的帮助下养了一群山鸡以谋求生计,不幸却被村里李大爷养的两条野狗给咬死了。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李大爷家徒四壁、衣衫褴褛,他饲养野狗也纯属爱心,名下更是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属于典型的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差的“执行不能”案件。“本来没抱太大希望了,没想到还能领到救助金,感谢法院,法官,真的谢谢你们!”胡老在现场开心的说道。

  2018年5月,为破解执行难,枞阳县人民法院与人保财险铜陵市分公司开展合作,由法院出资购买执行救助保险。执行救助保险,能有效缓解部分涉民生“执行不能”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及其近亲属生活困难的问题,加强人权保障,维护司法权威,进一步充实现有的执行救助力量,完善司法救助管理机制。(吴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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