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将14万元赔偿款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时间:2019-01-31 08:44:01 稿源:颍上县人民法院

       春节即将来临,为了使申请人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执行法官李家连想到申请人李某是一名接近“植物人”的残疾人,家中急需用钱。1月29日下午,细雨蒙蒙,执行法官将十四万执行案款送到李某的手中,李某的亲属热泪盈眶,感激执行法官雪中送炭。

  执行法官将十四万执行案款送到李某的手中。

  2017年6月18日,刘某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将驾驶二轮摩托车的李某撞到,致使李某多发特重度颅脑损伤,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一级。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主要责任。2018年4月2日,颍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刘某赔偿原告李某各项经济损失165338.96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8年11月20日,李某遂向颍上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被执行人刘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无法全部履行判决内容,经过召集双方当事人多次协调,申请人李某自愿放弃部分执行款,被执行人刘某一次性给付李某赔偿款14万元。1月29日上午,刘某向亲朋好友东挪西借凑齐了14万元送到法院。执行法官李家连考虑到李某治疗急需用钱,又即将迎来新春佳节,而其卧病在床无法来院领取,决定在1月29日下午将巨款送到李某家中。李某亲属接到执行款后感动不已,满含热泪地说:你们工作这么忙,还专门为我们送款,真是太感谢了。(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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