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法院历时两天腾退鱼塘圩田180亩

时间:2019-06-10 15:00:34 稿源: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干警在圩口现场布置警戒线

陈卫无现场指挥

  6月4日、5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霸占村集体土地拒不返还案,在当地镇政府和派出所的协助下,枞阳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卫无带队执行干警顶着烈日成功将巢山村150亩圩田和30亩鱼塘腾退返还给村集体。

  2018年8月,陶某被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赔偿巢山村民委员会承包损失40万余元并返还圩田与鱼塘,随后村委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为减少陶某鱼塘损失,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调解、劝说,向被执行人陶某作思想工作,争取其自动腾退,但均无效果。因陶某长期霸占集体土地拒不支付承包金,且四处无理上访导致村集体圩田鱼塘流转受阻,给村集体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2019年6月4日,枞阳法院出警24名警力,当地派出所派出5名民警,在公证人员、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强制执行该案。掘圩口、拉网、捕鱼,由于正值汛期,鱼塘排水耗时整整两天时间。期间,陶某及家人到现场情绪激动,执行干警耐心说理释法,劝其配合执行。

掘圩口,拉鱼网

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

县人大代表见证执行

  6月5日傍晚,清点捕捞鱼虾水产品共计1100余斤,经鉴定机构评估后变卖用以抵扣陶某的承包金,圩田和鱼塘顺利移交给村委会,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为该村顺利流转土地、振兴乡村经济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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