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欠款终追回,执行法官初心不改获锦旗

时间:2019-07-02 09:43:14 稿源: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7月1日一大早,一名申请人双手捧着一面印有“廉洁奉公,维权楷模”的鲜红锦旗,送到瑶海法院执行局,以表达对立案二庭庭长陈军不畏严寒酷暑,一次次往返于执行两地之间,尽职尽责、为民公正司法的感谢之情。

  2014年8月23日0时29分左右,被执行人黄某驾驶车牌号为皖AHX511号小型轿车沿合肥市裕溪路高架桥左侧车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郎溪路下桥口附近时,遇前方同车道内被执行人赵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同向行驶至此,皖AHX511号车前部左侧与电动三轮车车厢后部右侧相撞,同时皖AHX511号车在向右侧变更车道避让时,其车右前部又与申请人朱某驾驶的皖A6V466号车左后部相刮碰,致被执行人赵某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经公安事实认定后,申请人朱某诉至瑶海法院。2015年3月31日,瑶海法院公开判决黄某赔偿朱某7680元;赵某赔偿朱某1920元。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仍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无奈之下,朱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瑶海法院执行局在接到案件后,执行法官陈军第一时间了解案情。起早贪晚,先后多次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调查其财产状况。掌握到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为某单位职工后,迅速冻结其工资,并将住房公积金进行扣划。随后又将另一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终两名被执行人主动找到陈军,促使本案部分执结并达成长期履行协议。

  锦旗虽小,但它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希望和认可,鲜红的锦旗更是对瑶海法院全体干警的激励和鞭策。(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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