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前妻占房拒腾退 一招拘留巧化解

时间:2019-05-29 15:26:25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被执行人的房屋被法院拍卖,买受人高价竞得,但被执行人的家人拒不搬出。5月23日,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以妨碍诉讼依法对房屋占有使有人赵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5月27日,被执行人家人主动将房屋腾空,网拍成交逾一年的涉案房屋终于交付买受人。

  2013年5月10日,申请人孙某与被执行人高某签订一份钢材购销合同,申请人于同年6月3日向被执行人提供了价值467030元的钢材,高某当即付款1万元,尚欠457000元向孙某出具欠条一份。由于高某对所欠款一直拖延,孙某于2014年7月23日起诉至法院。2015年1月15日,颍上县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高某偿还申请人孙某457000元并支付违约金(已付的13万元违约金从中扣除)。2017年2月6日,被执行人高某与其妻赵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套住房归赵某所有。

  因被执行人高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颍上法院于2018年2月23日委托京东网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高某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某处的一套住房。同年2月25日,买受人张某以63万元的最高价竞得。5月9日,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搬迁公告并张贴。赵某随即提出执行异议,后被法院驳回,但赵某及被执行人的亲属拒不搬出涉案房屋。

  2019年1月29日,法院再次向房屋使用人赵某发出搬迁通知书,限定其在2月12日迁出所占房屋,赵某仍置若罔闻。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5月23日,颍上法院依法对房屋占有使用人赵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5月27日,被执行人高某近亲属主动将房屋腾空,同日该涉案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赵某在主动认识到自已的错误后被解除拘留。(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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