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东:拒付女儿抚养费 失信惩戒促履行

时间:2019-06-26 09:20:05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6月21日,申请人孙某收到执行法官通知,得知自己申请执行的抚养费已经全部执行到位。孙某来到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向法官出具结案证明,一起抚养费纠纷在失信惩戒的威慑下得以顺利执结。

  据了解,2003年,被执行人李某与申请人孙某经人介绍相识,不久后按民间习俗举行结婚仪式。2005年10月共同生育一女,同年补办结婚登记。由于婚后双方常为家庭琐事发生吵闹,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2014年12月,经颍东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婚生女由孙某抚养,李某自2014年12月起,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300元,至该子女有独立生活能力时止。调解生效后,因李某未主动履行义务,孙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收到通知的李某对此视若无睹。法官多次前往李某户籍地找人,被告知李某在离婚后已外出打工,很少回家。法官经过线下和线上查控也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之下,在多次努力无果后,法官只得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近日,令法官没有想到的是,因贷款、出行等受限,李某主动来到法院支付了拖欠23个月的抚养费6900元,请求法官屏蔽对其的“失信”强制措施,法官叫来申请人领取执行款,并解除了对李某的强制措施。(袁训旺)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