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天长法院:欠钱房被卖 不搬强执行

时间:2019-07-02 08:33:38 稿源:天长市人民法院

  6月30日,天长法院软硬兼施执结了一起公证债权执行案件,成功说服被执行人黄某夫妇主动搬离涉案房屋,将房屋顺利移交给买受人。

  2015年10月,黄某夫妇以名下一处房产为抵押,向徐某借款20万元,并在该市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债权文书。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要,黄某夫妇无力偿还。2018年3月,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向黄某夫妇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立即履行法律义务,但黄某夫妇一直未履行。2018年6月,该院依法查封了抵押房产,并对该房产评估、网拍。经两次流拍,最终被买受人聂某以18万元竞得。2019年5月,该院张贴了责令限期搬离和清空房屋的公告,但黄某夫妇一直不愿搬离。

  近期,执行法官找到黄某夫妇,做劝说工作,同时告知不搬离产生的法律后果。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黄某夫妇同意自行搬离,与徐某达成协议,徐某从房屋拍卖款中扣留1.5万元作为黄某夫妇租房费用,余款自愿放弃。当天,执行法官办理好相关手续,将该房屋钥匙交付给买受人,该案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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