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法院:“打财断血”持续发力助执行

时间:2019-07-10 09:59:22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7月9日,一涉黑涉恶案件的被执行人杨某的妻子及朋友来到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帮助杨某缴纳了3万元罚金。

  杨某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太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案件移送执行后,执行法官前往宿松九成监狱给正在服刑期的被执行人杨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敦促其主动缴纳罚金。但是,杨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法院查封了杨某名下的房产,并与其家属沟通联系,告知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动员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履行义务。最终,被执行人杨某的妻子通过多方借款,主动联系承办法官缴纳了罚金,剩下的3万元罚金家属表示会尽快想办法筹集缴纳。

  太湖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将“打财断血”与执行攻坚齐抓共管,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 (王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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