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官法院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

时间:2019-07-29 08:47:39 稿源:铜官区人民法院

  7月19日,铜官区法院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并为申请人王某办理了退还执行款手续。

  王某为油漆工,2017年9月,王某在粉刷铜陵市北斗星城某房屋外墙真石漆时从脚手架上摔落受伤。经讨要医疗费及赔偿金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汪某承包铜陵某装饰公司发包的铜陵市北斗星城某栋号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王某受汪某雇佣从事油漆工作,且在雇佣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汪某对王某因伤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铜陵某装饰公司承接装修工程后,应当知道汪某作为个人并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却将全部装修劳务分包给汪某个人,现王某在施工过程中受伤,铜陵某装饰公司对于王某因伤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故依法判令汪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王某前期医疗费损失94463.22元;铜陵某装饰公司对汪某所负赔偿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汪某与铜陵某装饰公司均未履行给付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官多次联系,汪某以及铜陵某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始终对法官避而不见,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后,依旧逃避执行。法院依法将汪某、铜陵某装饰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予以公布,同时,查封被执行人汪某所有的房屋一套。在感受到失信带来的“副作用”后,汪某主动联系法官缴纳了94463.22元。7月19日,法院为王某办理退还执行款94463.22元的相关手续。(张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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