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八公山区法院:暖心执行多方凑赔款

时间:2019-07-30 11:07:41 稿源:安徽法制报

  6月29日,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发生在20年前的车祸二次求偿案件。执行干警多次奔波,转变思路,多渠道为申请人最终凑齐了赔偿款,帮助其解了燃眉之急。

  孙某6岁时,在放学路上遇到父亲和父亲的朋友谢某。谢某是淮南市某集团的司机,当时正开着该集团的车辆工作,于是父子俩乘坐谢某的顺风车去朋友李某家吃饭并饮了酒。饭后返回途中,不幸出了车祸,在此次车祸中孙某受伤严重,被认定为一级伤残并永远地失去了双腿。虽然当时谢某以及该集团已经对孙某进行了赔偿,但是如今已经26岁的孙某仍属于一级伤残需要护理,其间更换辅助器具以及后续的治疗都需要费用。于是孙某将谢某以及该集团起诉至八公山区法院,法院判决谢某赔偿孙某35万余元,该集团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人员却发现谢某早已联络不上。通过户籍查找,执行人员发现谢某原本的居住地已经拆迁,谢某前往外地打工多年未回。执行人员通过谢某的身份证号码冻结其银行卡,但是发现也没有任何存款。

  于是执行人员找到了另一个被执行人淮南市某集团。但是该集团负责人刘某表示对该事故并不清楚,无法决定如何支付赔偿。

  由于案件跨度时间较长,孙某家境困难急需二次治疗的费用,这事引起了八公山区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开会决定将孙某出车祸时该集团的负责人王某和该集团现任董事长刘某以及党委书记胡某连同孙某及其母亲约在一起进行协商。王某承认当年确实有这个事故,经淮南市中院审理该集团的确负有连带的赔偿责任。随后执行人员向胡某和刘某出示了已经生效的孙某请求二次赔偿的判决书,表示该集团与肇事者谢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而谢某现在下落不明,按照法律规定该集团应先代为还款再向谢某求偿。

  看到轮椅上的孙某小小年纪就失去了双腿,母亲含辛茹苦地照顾他的生活,刘某和胡某表示愿意先行支付15万元用于孙某的一期治疗,然后通过单位的工会寻找谢某的下落。如果寻找不到谢某,在孙某一期治疗结束后该集团也会负责孙某接下来的治疗费用。考虑到孙某的实际困难,八公山区法院表示也会为其申请司法救助,缓解孙某一家的经济压力。(尹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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