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法院:柔性执法 失信大学生具结悔过

时间:2019-08-05 09:37:37 稿源:肥西县人民法院

  肥西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特殊”的执行案件,该案系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执行人李某某为集美大学的一名在校大学生,因骑电瓶车逆向行驶与申请人王某相撞,造成交通事故。2018年肥西法院判决李某某赔偿王某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一直未履行,万般无奈下,王某向肥西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执行案件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李某某,向其讲明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要求其尽快履行。但李某某不但拒绝履行,还蛮横指责法院执行行为。在多次催促无果后,执行法官依法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原本态度嚣张的李某某,在发现其无法购买动车票外出度假后,于2019年7月31日上午气势汹汹地来到肥西法院执行局,要求执行法官撤销对其高消费的限制,否则绝不放过执行法官。执行法官明确表示,要想取消高消费限制,必须先行履行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李某某随即以其还在上大学,又无收入来源等为由,明确拒绝赔偿义务,并趾高气昂地指着执行法官说:“我不会放过你们,你们已经侵犯了我的人权!我会依法追究你们的法律责任!”执行法官当即对其口头警告,如果态度还不转变,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李某某当时满不在乎地表示,宁愿拘留也不会履行赔偿义务。

  如果对李某某实施拘留措施,肯定会影响到李某某求学就业、入党入伍等未来人生规划。执行法官通过询问其家庭情况了解到,李某某父母离异,与其共同生活的父亲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漠。特殊家庭成长环境养成其叛逆的性格。其大学期间的课程还没有接触到必要的法律知识,以为自己无收入来源法院就对其奈何不了。此时,执行法官认识到,执行该案有一定的难处。直接采取强硬执行手段必将对李某某的成长造成不良后果,而要把案件顺利执行下去,只能对其采取柔性执法,耐心说教,将未经世事的懵懂学生带回人生正途。该案承办法官遂以拉家常的方式与李某某交谈人生,并把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严重后果再一次向其释明,如果法院向高校发送司法建议书,将会影响到李某某的学业。李某某顿时幡然醒悟,并向执行法官表示歉意,当场与家人电话沟通,及时履行了全部义务,还向执行法官写下了具结悔过书。一起“特殊”的执行案件在2个小时内得以顺利执结。

  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及时转换思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李某某进行了一次生动的普法教育,使其认识到作为一名高校大学生要以身作则,学法守法,做一个有担当、有作为的新时代青年。(卓玉俊戴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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