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法院:慑于执行威力 主动缴纳案款

时间:2019-08-16 08:29:25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入夏以来,金寨县人民法院南溪法庭持续开展“江淮风暴”夏季执行行动,集中执结一批难度较大的执行案件。慑于南溪法庭强大的执行威力,案件当事人汪某主动到庭缴纳60000元案款。

  张某与汪某在金寨县南溪镇合伙办厂,约定由张某出资,由汪某实际经营。工厂运营不久,双方就因为生产与管理问题发生争执。2018年,张某向汪某提出撤资,双方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2019年,汪某迟迟不履行协议内容,张某诉至南溪法庭。

  经法庭调解,张某与汪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汪某分批返还张某20万元。汪某在向张某支付14万元后,不再继续履行调解书内容,张某向南溪法庭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法官受理申请后,立即通过电话与汪某联系向其催要案款,并明确告知汪某,若不立即缴纳足额案款,定会依法立案执行。汪某家住南溪镇,慑于南溪法庭强大的执行威力,便立刻表示会缴纳案款,请求法官暂缓立案。2019年8月14日,汪某果然主动缴纳案款60000元,这起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沈杰)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