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法院五项措施强化执行廉政风险防控

时间:2019-08-28 09:04:46 稿源: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法院

  目前,“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已进入巩固、深化成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的关键时期。滁州市定远县人民法院为了在这关键时刻再次突破执行难案,解决执行难题,切实提高全体执行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强化执行效果,采取了五项措施强化执行人员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深化廉政教育,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全面学习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全体执行干警牢固树立廉政意识,绝不触碰廉政底线。对于执行干警,坚持逢会必讲纪律,逢会必讲廉洁,要求执行干警时刻保持清醒,营造不想腐的良好氛围。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发送廉政短信、微信,开展执行廉政家属座谈会活动,丰富执行廉政文化教育,让执行干警不但在工作时间内保持廉政,而且在业余时间时刻提高警惕。

  二是强化阳光执行,确保公正公开。全力推进阳光执行,从执行立案后即全面公开执行主体、执行依据、执行进度、执行强制措施,方便当事人了解执行进度。依法将执行规范性文件、裁定书及时、全面上传门户网,保障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及时、透明、高效、科学的执行公开制度。

  三是对照问题剖析,深刻进行反思。组织干警集中观看执行部门干警违纪视频,由该院院长剖析问题原因,查找风险漏洞,提出整改措施。分管执行副院长表态,执行干警逐一发言,反照身边典型,举一反三自纠,谈认识、查漏洞、找原因、定计划,真正做到撞击心灵、触及灵魂,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四是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监督。该院要求全体执行干警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理念,健全对执行权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不敢腐的制度。建立执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根据执行局员额法官数量随机分配执行案件,防止办理关系案、人情案。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执行结案的标准和要求把握。通过对结案环节的把关,加强事中监督,切实防止违规违法执行。

  五是强化制度约束。严格杜绝“三同”办案现象,禁止执行人员违反规定会见一方当事人(包括诉讼代理人)、与当事人同吃、同住、同行以及向当事人收取、报销任何费用。同时让执行干警算好清正廉洁“七笔账”(政治账、经济账、名誉帐、家庭账、亲情账、自由帐和健康帐),做到心中有戒,心中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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