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人民法院:“打财断血”成效显著

时间:2019-09-02 09:22:15 稿源: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芜湖市芜湖县人民法院多举措加强涉黑恶案件财产刑执行,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彻底摧毁其再犯能力。2018年截至目前,该院审理的已生效涉黑恶案件4件,全部移送执行。

  一是“稳”字当头,突出组织领导

  制定《芜湖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源”财产刑执行方案》等文件,明确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的要求,具体布置涉黑恶案件办理中的“打财断血”工作,到羁押场所提审所有涉黑涉恶案件被执行人,执行到位金额158159元。加强督导巡查,下派督导组,由院领导带队,每月两次现场督导,建立问题清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

  二是“准”字为先,突出重点惩治

  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黑恶势力头目、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从严把握缓刑、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刑朝刚等67名涉黑案件中对21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套路贷”王超涉恶案中对王超和虞永和判处十二年以上刑罚,重刑率明显高于同期其他刑事案件。注重附加刑适用,强化“打财断血”,判处罚金等财产刑共计192.6万元。

  三是“狠”字显效,突出执行力度

  成立专门执行小组,负责执行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每日报告执行工作进展。执行局建立专门台账,对涉黑恶案件生效判决中的财产刑移送案件进行统计,建立财产状况明细台账,实现“一案一账号”。加强立审执结合,执行局与立案庭、刑庭时刻保持有效沟通,将财产刑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案件及时移送执行。

  四是“快”字固基,突出协助配合

  迅速建立线上线下、县域内外纵横交织的协调机制,加强与国土、银行、村委会等单位及外地法院的协调配合,完善线上查控与线下调查的对接,先后委托北京朝阳法院、内蒙古阿荣旗法院协助线下查控财产线索。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会商沟通,对未审结案件做好赃款赃物的随案移送工作,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涉黑恶案件的财产刑启动执行程序,共开展网络查控13次、线下调查27次,冻结存款20349.88元,查封住总面积231.81平米。(李颖)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