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法院:巧用强制措施 倒逼债务人还款

时间:2019-09-03 13:17:39 稿源:舒城县人民法院

  9月2日,舒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阜阳市颍州区,依法对被执行人吴某某名下房产采取查封措施。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解释,被执行人主动缴纳了执行款,顺利执结案件。

  2009年6月,吴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周某某借款8万元,到期后吴某某拒不还款。周某某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吴某某归还周某某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9.6万元。后周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吴某某一直以在外打工的形式规避执行。

  2019年9月1日,舒城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得知被执行人吴某某有一套房产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法官查明情况后立即赶往阜阳,查封了被执行人所有的房屋,并联系了被执行人送达了法律文书。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详细解释了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摄于执行威力,被执行人主动缴纳了9.6万元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 (张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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