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撒腿就跑反崴脚 最终还是没跑掉

时间:2019-09-04 09:50:25 稿源:宿州市砀山县人民法院

  “别跑!站住!……”前方男子充耳不闻,只顾在梨园里埋头逃窜。

  被执行人赵某某此前为陈某某牵线了一段姻缘,陈某某出于信任,将与女方的小定礼金35000元托付赵某某转交,但赵某某却将这笔钱据为已有,拒不返还。二人就不当得利纠纷诉至法院,在法官调解下,双方于2019年5月6日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赵某某于5月20日前将35000元全部返还,而赵某某到期未返还。8月上旬,陈某某到宿州市砀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与赵某某见面沟通。起初,赵某某表示一定配合工作,返还不当得利。然而,时隔一周再通过电话联系时,赵某某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态度,表示调解协议不是出自其真实意愿,各种胡搅蛮缠,拖延不愿还钱,法官决定,找上其家门,进一步做工作,督促其履行。

  8月26日上午,法官与书记员、法警等一行前往被执行人赵某某住处,发现大门紧闭,邻居告诉法官赵某某可能去了自家梨园地里,法官一行到达梨园大概区域后下车寻找赵某某。在田间小路上正巧与赵某某碰上,法官正要说话,赵某某突然扭头就跑!

  一行人反应过来后立即开始追赶,赵某某在梨园里左冲右突,鞋子都掉了还继续跑,追了十来分钟,一行人大汗淋漓气喘吁吁,赵某某成功失去了踪影。

  法官一行回到村里与村委会说明情况,村委会表示也会劝说赵某某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准备离开时,决定再去梨园看看。大家看到赵某某跑掉的鞋子仍在原地,再往远处找,赫然发现赵某某正坐在地上呻吟,原来,他跑得太快崴了脚爬不起来了!赵某某被带到车上,最终被带到法院予以拘留。两天后,赵某某家人迅速筹措了两万元交至法院。

  法律义务必须履行,经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也必须履行,否则将承担罚款、拘留等法律责任。像赵某某这样见了法官撒腿就跑没有必要也毫无用处,奉劝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强制执行之强制可不是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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