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慈母卖菜还儿债 可怜天下父母心

时间:2019-09-18 09:59:00 稿源:东至县人民法院

  原告乔某与被告方某系朋友关系,2016年元月份,方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向乔某借款5.4万元并出具欠条,但是方某未能在期限内归还欠款,多次催讨无果后,乔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是方某并未履行该还款协议。无奈之下,乔某于2019年元月2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方某名下无存款,也无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本人也查无踪迹,联系不上。于是,执行干警上门找到方某的母亲(以下简称方母),希望能通过方母联系被执行人方某本人,督促其履行义务。

  “我儿子做生意跟朋友借了钱,欠了债,这个钱于情于理我们一定要还的。但是我儿子做生意亏了许多钱,欠了很多债,也因此离了婚,并且房子和女儿都分给他前妻了,现在是真的很困难。我儿子现在在外地打工,过年都不回来,也不跟我联系”,执行干警将案情向方母说明时,方母含泪说道,“但是,这笔债我愿意替我儿子还,只是我家里一次性也拿不出这么多钱,我每个月卖菜有一点收入,还要养家,我打算每个月还两千块钱,您看行不行?”

  鉴于被执行人方某家中的实际困难,且方母也确实深明大义,在征得申请人乔某同意后,法院同意了方母的还款计划。自2019年3月份达成还款协议以来,方母每个月交款2000元至本案执行款专户,从无逾期,非常守信,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方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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