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小额货款久不还 司法扣划没商量

时间:2019-09-19 08:13:38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司法扣划,为申请执行人李某执行到位11544元案款。李某领款后,同意案件执行完毕。

  2017年1月,被执行人张某从申请执行人李某处购买16500元的豆饼,因未及时向李某支付货款,张某为李某出具欠条一张。后经李某催要,张某支付货款5000元,但就剩余货款未及时支付,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支付货款11500元。颍东法院依法审理后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但在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被执行人张某电话沟通支付货款事宜。张某辩称,申请执行人在出售豆饼时使用的地磅有问题,致使出售的豆饼数量不够,且李某索要货款的过程中行为不当,自己不应履行。

  法官耐心解释其应在审理阶段提供相应证据,执行阶段不再审查执行依据的合法有效性,但被执行人张某仍不买账。好在执行法官在立案后便冻结了张某的银行账户,便直接进行司法扣划,李某也很快收到了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袁训旺)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