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法院:4800元抚养费 两小时执结

时间:2019-09-30 09:44:41 稿源:安徽法院网

  被执行人黎某2017年与申请人程某经六安市霍山县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并达成每月给付婚生子抚养费400元的调解协议。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抵触情绪大,不愿履行。眼看着2018年共4800元的抚养费拖延到了2019年,执行法官再次督促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承诺9月初付清。

  9月23日下午,在得知被执行人黎某的确切住址后,该院执行法官马不停蹄赶赴百里外的邻县乡镇,成功找到被执行人。面对执行法官的“亲自”上门和严厉警告,同时在执行法官的亲情攻势下,被执行人黎某也被唤醒了主动给付抚养费的自觉性,付清全部执行款。

  23日上午,在执行局例会中,再次强调在秋季行动中,将小标的案件作为攻坚重点,用足措施,重点查人找物,并要求执行团队梳理督办相关执行案件。当日,该院共执结小标的案件5件,执行到位标的11.2万余元。(童晓文刘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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