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法院开展突击执行搜查行动

时间:2019-10-09 08:21:31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近日,为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员王辉带队前往某公司住所地开展突击搜查行动。

  该公司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19年5月,颍东法院审理后判令该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周某货款27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270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4.25%,自2018年12月8日起计算至付清货款之日止)。判决生效后,因该公司未按判决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刚开始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劝说下,公司主动履行了180000元,但剩余款项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原先保证的还款期限届满也未主动履行。

  为快速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带队前往该公司,出示搜查令后,对公司财务资料进行查看,并查封了放在公司的几十箱酒。在突击搜查的威慑下,公司负责人来到法院,表示一定在月底前付清货款,否则自愿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袁训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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