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欠钱不还失诚信 强制执行筹货款

时间:2019-10-24 08:15:59 稿源: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近日,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

  据悉,被执行人陈某自2017年起多次在申请人甲公司处购买模具,2019年2月双方经结算陈某尚欠货款7万余元未付,陈某虽出具欠条但未按期付清货款,故甲公司诉至博望法院。经主审法官调解,陈某与甲公司签订分期履行调解书,但陈某仅支付第一期2万元货款,剩余的5万余元货款陈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2019年9月,无奈之下的甲公司委托律师向博望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陈某依法报告了其名下房产及车产。虽陈某有一定财产,但房产与车产不仅处置过程漫长,变拍卖成本也高昂,与其所欠的5万余元货款相比,显然非最佳选择。执行员小殷秉承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首先依法将其房产与车产查封并冻结陈某多个银行账户,其次积极与陈某交谈,要求陈某尽快支付所欠货款,否则法院一旦启动财产处置程序,陈某将得不偿失。起初陈某承诺提供担保,执行员再三责令其前往法院办理担保手续未果,遂给陈某下达最后通牒。因陈某未能成功找到愿意担保的第三人,只得积极筹款,早日付清。2019年10月,陈某迫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威力四处筹款,并支付货款4万元。陈某现尚欠1万余元尾款,已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分期协议。2019年10月22日,申请人向博望法院提出书面结案申请,至此本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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