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失信人七年分文未给 续拘速还三万

时间:2019-10-28 12:56:32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申请人胡某与被执行人陈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于2013年进入执行程序。经网络查控及走访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陈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法官多次要求被执行人履行义务,陈某充耳不闻,案件执行一度停滞。此时,申请人胡某及其家人也举家外出务工,并在外地接受治疗。

  今年10月上旬,申请人及家人返回霍山。面对被执行人一直拖延履行义务,执行人员多次约谈陈某,但陈某态度恶劣,拒不申报财产,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眼看拘留期满,陈某仍无任何还款意愿,该院对其采取续拘15天的强制措施。续拘期间,10月21日,陈某女儿来到法院,请求与申请人协商分期还款。最终,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先支付3万余元,余下部分按月支付。

  该案件也告诫类似的被执行人,即使态度顽劣视法院判决为儿戏,即使抱着侥幸心理企图赖掉债务,最终都是要臣服于法律威严,依法履行义务才是最终出路。(左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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