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法院:法官释法析理 孩子拿到抚养费

时间:2019-11-04 08:10:51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2019年11月2日,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法理并用,促使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他们的婚生女拿到了抚养费,该案圆满执结。

  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于2013年5月1日举行了结婚仪式,次年生育一女孩。双方于2014年5月1日在当地民政局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原告王某两次以被告李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在法官努力说和无效后作出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婚生女由原告王某抚养,被告李某支付孩子抚养费8万元。

  判决书生效后,李某未予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寻找被执行人李某下落,他东躲西藏、避而不见,案件的执行遇到了瓶颈难以执结。2019年11月2日,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考虑该案的特殊性,执行法官没有对李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积极稳妥的做调解工作。在调解中,执行法官以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出发点,以维系父女亲情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明法析理,积极引导双方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去化解矛盾,使被执行人李某逐渐认识到自己拿前妻撒气不履行抚养义务,让女儿失去基本生活保障的不理智行为。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先行支付婚生女抚养费6万元,余款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一次付清。至此,该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倾情调解下终于划上了圆满的休止符。(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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