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全椒:一处违建房屋在限期内拆除

时间:2019-11-05 08:54:16 稿源:安徽法院网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然而,家住全椒县的两户邻居从2016年起便闹得不可开交。事情还要从2006年陈某建房说起,陈某和黄某同是全椒县襄河镇的居民,且是邻居。

  2006年和2013年,陈某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在自家房屋西面建设48.8平米的二层楼房和21.12平米平房一层, 2016年黄某购买位于陈某家西面的一栋别墅,两家成了一墙之隔的邻居。由于陈某将违建的房屋对外出租,承租人员比较复杂,黄某未经陈某同意在两家之间的围墙上建防护网,被陈某以安装在他家违建墙体上为由将其切除。出租屋产生的油烟直接排放至黄某院内,黄某在院墙上安放隔板被陈某老婆阻止,因此产生纠纷。

  黄某随即向县行政执法局举报,要求对违法建筑予以拆除。2017年8月,县行政执法局向陈某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 9月下达限期拆除催告书,并进行公告。县行政执法局多次协同社区约谈陈某,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督促鼓励陈某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告知陈某,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然而陈某并没有自行拆除违法建筑。

  2018年县行政执法局在执行强制拆除过程中,综合该案的特殊性和社会影响,中止执行。2018年年底,黄某向全椒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起诉,要求县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经全椒民法院审理,判决县行政执法局在规定时间内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

  近日,由县政府组织安排,公安局、法院、行政执法局、信访办等14家单位组成的违法建筑现场拆除指挥部,按照既定方案对隔在两家之间的违建房屋进行强制拆除,整个过程分工有序、规范合法。经过紧张工作,违建房屋拆除行动顺利完成。至此,因一起违建房屋引起的纠纷得以平复。(俞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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