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法院:不满20岁的小伙 却因这点钱被拘

时间:2019-11-06 08:44:33 稿源: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人们通常把欠钱不还的人叫做“老赖”,对他们的失信行为嗤之以鼻。或许在不少人印象中,“老赖”往往年纪比较大,欠的钱也比较多,逾期不还实属无奈之举。其实不然,这次就有一个不满20岁的小伙,因为几千块钱而被拘。

  11月4日晚,接利辛城北派出所反映,失信被执行人江某已被控制。获悉情况后,利辛法院“执行110”当班干警迅速出发,前往对接。江某涉及一起买卖纠纷合同案件,于2017年10月21日从武某处购买沙发一套、茶几一个,约定价款为6000多元。武某送货并安装后,几经催要,江某一直未给付货款。于是,一个未满20周岁的少年因为6000多元,自此踏上了“老赖”路!“年纪轻轻的,欠的钱也不多,因这点钱当‘老赖’,至于吗?”与派出所对接完成后,执行干警带江某返回法院途中劝说道。“这事家人已经协调了,其他的我不太清楚。”江某很是茫然,同时努力辩解着。

  “别说了,还是想想履行的事情。实在不行,最好与家人商量一下,要知道拒绝履行义务,我们可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且予以罚款5000元。”执行干警翻阅材料,耐心引导稚气未脱的江某。最终因江某未能履行义务,执行干警依法将其体检送拘。人生路漫漫,且行且珍惜,诚信第一位,“老赖”最不该!(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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