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执行显温情

时间:2019-11-22 08:43:34 稿源:池州市青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裁决的执行是实现“公平公正”的最后一公里,最大化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一直是青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攻坚的的最终目标,执行干警不仅力争案件执行到位,在不具备执行完毕条件时也要耐心调解,力求缓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但和解也不是结束,还需持续关注,敦促被执行人按期履行,一直以来,青阳法院执行干警在力促和解的同时也绝不松懈,持续履行监督职责,让每一个申请人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执行温情。

  2018年,彭某某夫妇向汪某某购买用于加工的木材松树,后欠货款20000元一直未支付,汪某某遂向提起诉讼,法院生效判决确定彭某某夫妇立即偿还货款,但彭某某夫妇并未按期履行,汪某某申请了强制执行。经执行干警调查,彭某某夫妇经营一家木材加工厂,确系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履行,执行干警遂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近日,申请人来法院要求执行干警替其取回彭某某答应支付的部分货款,称其碍于情面不想再次起冲突,不想独自取回货款。为了解彭某某夫妇近期情况,执行干警遂抽调力量陪同申请人取回了该笔货款,同时现场督促彭某某夫妇今后仍要按期履行。

  执行不是一味强制,而是应当给予被执行人机会,青阳法院执行干警将继续发扬人性化执行的精神,真正体现司法温情。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