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法院:行动快人一步 案件顺利执结

时间:2019-12-02 09:25:03 稿源:霍山县人民法院

  无巧不成书的戏码,近日在霍山县法院执行局“上演”。申请人但某申请执行与邓某、周某夫妻二人的合同纠纷一案,案件立案后,通过网络查询,执行干警依法查封了周某名下的车辆,但其始终未将车辆实际交付法院。因案件标的只有3万元,执行法官便联系邓某希望其主动履行,谁知邓某不接电话。

       为全面掌握邓某、周某二人的财产状况,执行干警于11月26日奔赴二人户籍地金寨县进行走访调查,在当地不动产中心查询到周某有房屋一套,法官依法进行了查封。

  本以为案件还需一段时间才能够执结,没想到就在该房屋被查封的第二天,被执行人邓某主动现身,交纳全部执行款。

       原来邓某一直将该房屋交中介公司挂牌出售,11月25日,房屋被查封的前一天,中介公司已将房屋卖予购买人,并约定于11月27日办理过户手续。因房屋被查封无法办理相关手续,邓某才与买受人及中介公司人员一起赶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得以执结。(左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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