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山:强制措施显威慑 金融借款终履行

时间:2019-12-05 09:11:48 稿源: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近日,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主持下,被执行人孙某等二人偿还了部分借款并于申请人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与达成和解协议。

  2019年7月,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孙某等3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雨山法院审理后,判决孙某等人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息合计十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孙某等人未按期主动履行清偿义务,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相关手续并督促尽快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屡次以没钱为由拒绝还款。后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见其仍然没有还款意向,便告知被执行人如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司法拘留的法律后果。迫于强制措施的法律威慑,被申请人表示愿意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于申请人达成和解。

  雨山法院在执行金融借贷案件时,平衡各方利益,强化司法调解,积极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并结合个案特点分类执行。对于被执行人履行能力较差的,即依法及时处置其涉案财产,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对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只因短暂资金周转问题,导致逾期还本付息的,在征得申请人金融机构的同意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促其达成和解,既给了被执行人恢复履行能力的时间,同时也保留了金融机构优质客户,最大化保护银行金融机构利益,助力辖区内金融秩序良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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