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法院:拒执“老赖”获刑一年半

时间:2019-12-11 08:33:43 稿源: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营企业、名下拥有百万理财产品、被两次司法拘留,却依然不愿履行义务,近日,霍山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7年,安徽某贸易公司、某太阳能科技公司与霍山某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双方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徐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徐某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立即向徐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多种执行手段查找其财产信息。2018年,因徐某某不愿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先后两次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处罚。后经查明,在执行期间,被告人徐某某长期持有通过其朋友购买的价值200万元的理财产品,并以其弟弟的名义投资100余万元注册公司进行经营,但始终不履行还款义务,且未如实报告个人财产信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有能力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而拒不履行,且拒不如实报告个人财产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作出上述判决。(王昆勇)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