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法院:八旬老人谁赡养 前女婿来帮忙

时间:2019-12-17 10:28:48 稿源:明光市人民法院

  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然而亲生女儿却不履行赡养义务。近日,明光法院执结了一起赡养费案件。

  申请执行人刘某育有一子二女,儿子已去世,刘某随大女儿生活。因被执行人彭某近年来未履行赡养义务,被刘某告上法庭。判决生效后,彭某仍未按期支付赡养费每月400元,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查询彭某银行存款等财产信息,并未发现其有存款可供执行,其本人长年在外,杳无音信。但细心的执行法官通过彭某在银行存款账户的信息中发现,彭某的儿子在南京某小区居住,执行法官立即前往查找彭某。到达南京后,发现家中并没有人居住,但执行法官经过与物业公司和邻居多方打听,与在南京做生意的彭某前夫取得联系,告知其来意后,彭某前夫愿意见面谈,法官心想案件可能会有转机。果然,见到彭某前夫后,其表示并不是彭某不尽赡养义务,而是因为姊妹之间闹矛盾,并主动提出愿意帮助前妻代为履行赡养义务。但提出彭某想回去看望其母亲刘某,又怕与其姐姐家人发生矛盾,执行法官当即表示如有需要可以配合一同前往看望。

  执行法官人性化的执行方式深深感动了彭某前夫,其通过手机银行不仅当场支付了本案所欠的赡养费3200元,同时一并支付了2019年下半年的赡养费2400元,并承诺从明年起会按期履行,至此该案圆满执结。(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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