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贵池区法院发布悬赏公告效果显著

时间:2019-12-31 08:45:01 稿源:安徽法院网

  12月20日上午十时,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发布第二期执行悬赏名单,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在公告发布后不到6小时内便全额缴纳了执行款73000元,取得了申请人的原谅。

  近年来,执行案件数量连续增长,很多被执行人为了逃避债务,不仅转移财产、变更联系方式,更有甚者举家外迁。为有效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线索,加大对此类被执行人的打击力度,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悬赏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二)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时,自愿支付悬赏金的承诺;(三)悬赏公告的发布方式;(四)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悬赏公告作为申请人和执行法官打击“拒执”的重要补充方式,对其进行合理运用,对帮助解决“执行难”问题效果明显。

  今年来,贵池区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593件,同比上升14.14%,结案4155件,执结率90.46%,执行到位标的额5.81亿元。先后部署开展了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江淮风暴”四季统一行动和“猎赖”等专项活动。今后,贵池区法院将瞄准“切实解决执行难”新目标,继续加大打击“拒执”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为江淮大地率先实现解决执行难助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张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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