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执行法官助维权 孩子拿到抚养费

时间:2019-12-31 10:30:49 稿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12月30日,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柔性执行,促使被执行人汪某履行了支付其婚生女抚养费的法定义务,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原告王某与被告汪某于2015年5月1日登记结婚。2016年11月12日婚生女出生。婚后,原、被告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打骂,双方感情出现了无法愈合的裂痕,因无法再继续生活,双方对簿公堂要求离婚。

  法院经审理,在调解无效后,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婚生子由原告王某抚养,被告汪某支付婚生女抚养费12万元,判决生效后,汪某未予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法官向汪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后,汪某为躲避执行外出不归,因查询不到被执行人汪某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直无法执行到位。

  12月30日,执行法官获悉被执行人汪某已从外地归来,便驱车前往其住处找到了汪某。考虑该案的特殊性,虽然双方已经离婚,然而,被执行人汪某与其婚生女存在血溶于水的亲情,如果强制执行势必加剧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执行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做汪某的思想工作,执行法官春风化雨耐心开导终于打开了汪某的心结,他当即表示不能再拖欠孩子的抚养费,并承诺,以后孩子的生活、教育费用短缺时,一定施以援手,竭力扶持。当日,他足额支付了拖欠婚生女的抚养费。至此,该案圆满执结。(聂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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